电梯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应当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电梯操作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当电梯经常出现关门、夹人、不平层、冲顶、蹲底、电梯司机或维修人员无上岗证、司机经常脱岗、轿厢内无检验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无警示标志,电梯有异常噪音或声响,异常振动或抖动,轿厢内有异常焦糊味,电梯速度过快或过慢,维修保养不及时,电梯轿厢内无通讯或报警装置等,三方通话不通均可进行质量或投诉。
电梯在关门过程中,如果轿厢门碰到人或物,门会自动重新开启,不会伤人。因为在门上设有防夹人的开关,一旦门碰触到人或物,此开关动作使电梯不能关门,并重新开启,然后重新关门。另外,关门力是有规定的,不会达到伤人的程度。当门关到后的时候是不会再开门的,请注意。
电梯的运行速度不论是上行还是下行,均应在规定的额定速度范围内运行,一般不会超速,如果出现超速,在电梯控制系统内是有防超速装置(限速器,当电梯的速度超过额定速度的115%,它就会动作),此时,该装置会自动动作,使电梯减速或停止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