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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消防验收项目,客户说好才是好

    2024-05-02 11:00:01 401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查验消防栓给水系统时,相关验收资料要看水泵、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的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管道通水冲洗记录、管道试压试验记录、水泵等消防用电设备的试运转记录、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系统安装情况主要要检查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取水口、室内外消火栓及闸阀等主要设备的安装与图纸是否相符,使用是否方便,有无正确的明显标志,有无外观损坏及明显缺陷;系统中各常开或常闭闸阀的启闭状态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根据原设计的不同要求,对消防水泵分别进行自动、手动、远程和泵房内就地启泵的试验;消防水泵组的主泵与副泵互为备用功能的相互切换试验;系统压力试验和供水试验。

    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首先需要审查初始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竣工图,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主要设备及线路的性能指标的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记录、报警系统检测报告等。然后就是对相关功能的查验,火灾探测器模拟报警试验及核实编码,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显示盘的自检等其他功能、电源转换、消音、复位操作、电源容量、电源电性能,联动控制设备的故障报警、自检、控制、火灾信号接收功能和电源容量、电性能检,核实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编码。

    1、加盖公章的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等。(这几个申请材料可以到当地政务服务网下载,不要盲目用网上的提供的表单资料);

    2、申报消防验收需要提供的消防产品相关资料:

    (1)消防产品的《检测报告》和《型式认可证书》提供2份复印件,有强制认可证书的需要同时提供产品强制认可证书;

    (2)每个消防产品都需要提供合格证一份,同一批次的可以由生产厂家统一出具一个合格证,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证明同一批次即可;

    (3)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扫描截图1份;

    (4)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经负责人签字的《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承诺书》2份;

    (5)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使用消防产品项目列表》1份;

    (6)不需要进行检测的消防产品需要提供消防产品物流信息;

    消防产品的相关资料是否需要提交行政服务窗口需要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而定。

    3、申报消防验收需要提供的身份资料:

    (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2)建设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火灾公共责任险;

    4、消防设施配套费的复印件1份;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主体合格意见的)复印件各1份

    6、当地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原件1份、消防支队盖章同意检测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申请表》原件1份;

    7、检测记录资料

    8、加盖出图章、竣工章的主体总平面图、租赁楼层所在的平面图复印件各1份;

    9、消防公司出具的二装竣工图纸;

    10、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还需要提供《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

    建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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